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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
2017-07-11 16:3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自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期为准)起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每本35 美元下调至每本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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