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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办因私护照须知
2015-10-28 00:33

  根据200711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我馆可为在越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换发、补发等手续,不再办理护照延期、加页等手续。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申请人亲自前来领馆申办护照。  

  二、申请人护照有效期应至少在三个月以上;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或护照损毁不能使用。  

  三、越南签证或居留证有效期应至少为一个月。  

  四、申办护照请提交:  

  (一)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二)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复印件。如受雇在越工作,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在职证明或劳动许可证复印件;  

  (三)请事先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并贴上照片。提供制作护照的照片(二张白底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详见 “护照旅行证件照片标准”。  

  五、递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出具取证单。取证单为交款及取证凭据,请妥为保存。旧护照将被剪角作废,但可退还您。如您旧护照上的越南签证仍然有效,请前往越南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将您旧护照上的越南有效签证转移至新护照。  

  六、因私护照换补发为 15个工作日,没有加急业务。  

  七、护照是您在国外最重要的身份证件,请您领取护照后,妥善爱护和保管。为备不时之需,请您将护照资料页复印存放家中。  

  八、费用: 3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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