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与越南公民在越南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2015-08-23 21:15
中国公民与越南公民在越南结婚登记,越南有关省、市司法厅要求提供:
一、贴有男、女双方照片的结婚登记申请表2份。
二、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中国公民在国内户口所在地职能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最近6个月有效),该证明由当事人在国内办妥:
1、涉外公证处办理原件与翻译件相符公证书;
2、持公证书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外办申办认证;
3、持经省、市外办认证的公证书到越南驻华使馆或总领事馆申办认证。
上述手续,当事人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办。
四、越南或外国卫生部门在最近6个月内为当事人出具的健康证明,确认当事人无精神病或患有精神病,但未达到无行为意识的程度。
五、越南公民须出具户口簿复印件。中国公民须出具在越长期居留证或短期居留证,或居留证明,已在国内办妥公证和认证的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六、个人履历表;
离婚或丧偶当事人还须递交:
1、经国内涉外公证处公证、经授权的省(市)外办和越南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还需附经公认证的生效决定书;
2、经国内涉外公证处公证、经授权的省(市)外办和越南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死亡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