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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中国公民进一步扎实做好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11-09 18:02

今年10月初越南境解除社会封控措施实行与疫共存“新常态”以来社会秩序日渐恢复正常。但是,近越南南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日确诊及死亡病例数均呈上升趋势,多地已恢复疫情检查站、设立隔离区和收治病例的野战医院等,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紧急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在越南南部地区的中国公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疲劳松懈心态,不断增强防控意识,继续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用餐,在工作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出行。近期,在通过中越陆地边境口岸回国的人员中发现的确诊病例不断增多,建议中国公民根据个人情况谨慎考虑和调整回国行程计划,确需经中越边境陆地口岸回国的中国公民,请根据中越双方边境口岸的防控要求,提前进行核酸检测,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在越居留证明出行回国途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与他人的横向接触,防范旅途感染风险。  

、请中资机构、企业负责人切实重视疫情防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懈怠心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不断强化各项日常防疫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严防聚集性感染。密切关注所在地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变化,继续排查漏洞,进一步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及生活物资储备。

、当前,南部地区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苗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因此,接种疫苗后仍不可放松防疫工作,仍需做戴口罩、勤洗手、开窗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当前搭乘航班赴华旅客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申请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具体要求请参见以下链接http://hcmc.chineseconsulate.org/chn/zytztg/t1864465.shtml  

、如出现任何疑似症状,需及时检测或就医,切不可疏忽大意。对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严格隔离措施,并安排就医。确诊感染中国公民及所在的中国企业或机构有义务向我馆报备信息我馆将继续为中国公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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