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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通报当地暂停向外国人颁发签证及最新入境检疫措施
2020-03-18 19:42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越南政府决定:  

  一、自20203180时起30天内暂停向外国人签发入境越南的签证。  

  二、自20203180时起,免签、持免签本(越侨及亲属)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人员(如专家、企业管理者、高技术工人)在入境越南时必须出具由所在国职能部门签发且越南承认的未感染新冠肺炎的证明材料。上述措施不适用于以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越南的人员。  

  三、所有入境越南的人员必须根据越南现行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并遵守各项防疫措施和隔离安排。  

  四、除现行的集中隔离规定外,越南将对自美国、欧洲各国和东盟各国入境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措施;同时,对不属于集中隔离范围的人员将安排在家中、企业、居住地实施医学隔离和观察。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入境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持续咳嗽、呼吸急促等病症,应及时就医。被确诊、疑似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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